申請日期 |
2025/05/04 |
預約拍攝 |
:~: |
申請單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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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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連絡方式 |
電話
手機
傳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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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絡地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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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-mai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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拍攝內容及
目的
(500字內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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拍攝目的 |
行銷雲林與地方文化宣傳
古蹟歷史建築活化與記錄
研究與教育 |
注意事項 |
- 拍攝前需要一週前申請,並須檢附企劃書並洽館舍人員討論拍攝內容。
- 拍攝需經本館核准後,方可進行拍攝,違反者所拍攝內容,則需要被刪除。
- 拍攝內容若涉及著作權或個人隱私,申請人必須取得館舍及相關人士同意。
- 拍攝完成之作品,需加註場地為雲林故事館,需繳交備份給館舍存檔,凡未履行承諾者,其失信作為將公告社會大眾。
- 以上注意事項以及未盡之事宜,營運單位保留更動與增減之權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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